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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交警如何确保恶劣天气下的高速公路通行安全
河北省公安厅
对河北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467号建议的答复
杨荣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恶劣天气下高速公路通行保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高速公路交警部门会同气象部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等,对恶劣天气条件下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的管控要求进一步细化,研究制定出台高速公路准全天候通行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的建议
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1条规定:高速公路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前车保持100米以上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前车保持50米以上距离;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出口尽快驶离高速。虽然法律做出了分级管理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驾驶人普遍未做到自觉降速控距行驶,为确保安全,高速交警只能采用强制分流或强制压车带道等交通管制方法。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LED屏和电子气象站等科技设施较少,无法科学精准研判路面能见度并发布有效信息;现有点位测速无法抓拍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超速违法行为;各部门联动应对恶劣天气的能力偏弱,通讯电台、巡逻定位信息和路面监控视频无法全面互通共享。
针对以上问题,确实如代表所建议应制定相关的政策依据、管理办法等。高速交警总队近年已会同高速公路集团(以下简称高速集团)、交通投资集团(以下简称交投集团)等业主单位,选择了部分高速作为试点,制定了一系列方案规定,并计划以此为基础,推动在省级人大或厅际部门间形成相关政策标准。
一是共同会商签订保通保畅框架协议。近期,省公安厅与交通运输厅、气象局正在共同研究会商,签订《关于河北省高速公路应对恶劣天气保通保畅会商框架协议》,并研究出台《恶劣天气条件下准全天候通行管理规定(试行)》,通过建立健全高速公路区间气象监测预报系统、车速监控系统、应急保障系统等手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减少恶劣天气对高速公路交通的影响。
二是试点探索建立恶劣天气条件下准全天候通行方案。高速交警总队分别与高速集团和交投集团在部分路段共同研究制定了《东吕高速(邢汾高速段)准全天候通行示范路创建实施方案》《津石高速准全天候通行实施方案》和《京石高速准全天候通行管理办法》等文件,强化科技设备支撑,细化路警指挥体系,分等级分类别管理,在近期恶劣天气的实战应用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为制定出台省级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探索建立准全天候通行保障标准。高速交警总队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省级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督办的通知》基础上,借鉴江苏省恶劣天气条件下准全天候通行经验,联合交通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恶劣天气条件下通行保障设施建设的具体要求,比如共享巡逻车定位信息、共享视频、ETC门架及气象数据,重点位置增设诱导警示设施等,为少封路不封路的准全天候通行目标提供技术保障。
四是探索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高速交警总队去年制定下发了《高速交警总队应对恶劣天气指导意见》,根据恶劣天气、事故、道路流量的实际情况,通过“控车流、控车型、控车道、控车速、控车距”等措施实现精准管控,基本做到“尽量不封路,车流不中断”;路面实际通行条件变化时,联合交通部门多频次开展融雪除冰、压速带道等工作,针对性将管控范围向雾头、雪头压缩,让司乘人员看到警情,取得支持配合;联合收费站采取分方向放行车辆的便民利民措施,单向事故、拥堵和恶劣天气绝不能影响另一方向的通行。
五是创新新时期的高速管理新模式。高速交警总队去年会同交通部门制定了《高速公路路警联勤联巡工作规范》和《河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勤务指导意见》,通过科技手段创新“全时勤务”,最大限度将科技与警力相融合,完成恶劣天气期间保通保畅工作。通过数字孪生系统多维感知路面通行条件变化,实现重点部位、卡口、警力等信息上图,变单点段、割裂的数据为连贯、动态、整体的影像,通过5G消息、高速管家APP和诱导屏向车辆定向推送短信和IVR语音进行提示警示,打造具备互动性和完整性的诱导提示,减少人工干预,对轻微违法和初次违法变事后处罚为事前告知、事中预警,保障恶劣天气期间车辆通行“自由流”。
上述工作均需路警多方共同发力,协同配合。下一步,高速交警总队将按照代表的建议会同气象局、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等部门着力推动出台省级《恶劣天气条件下准全天候通行管理规定》等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逐步实现全省高速公路准全天候通行的目标。
二、关于“由高速公路交警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统一标准,采取有效的联合管控措施、同步推进实施,不断提升恶劣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综合服务保障水平,达到少封路、不封路的准全天候通行目标”的建议
此项工作正在持续开展中,在省级恶劣天气应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出台前,高速交警总队会同交通业主单位,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不断创新谋划联合管控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取得了一定成效,变“一封了之”为“少封路不封路”,变“站口分流”为“主路容留”,变“被动等候”为“压车带道”,着力打造恶劣天气“上的去、走的畅、行的安”的交管新模式。
(一)建立路警协同管控机制。为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路警一体化”协作机制建设,推动交警、路政、养护、清障救援等部门联勤联巡,整合数据、人力、装备、设施等资源,努力形成共治共管格局,高速交警总队研发“路警一体化协同平台”,于近日投入使用。该平台的使用单位为“三级四方”,包括高速交警和路政总队、支队、大队,以及高速集团和交投集团的指调中心、养护工区、收费站等下属部门,做到了管理责任明晰、多方互通共享、指令备查可看和落实反馈明确,初步实现联勤联动、联合作战。
(二)深入推动智能化科技建设。在省高速集团的大力支持下,2022年在京哈高速建设了165公里准全天候通行试验路段。该路段充分利用交通业主在外场建设的硬件设备,融合高精地图、5G通讯、数字孪生、车流状态、气象仿真等技术,完成公里级道路切片,提前感知路面通行条件变化,综合流量和气象分析研判,分段实施不同限速值的通行政策,达到对沿线站口的“五控”精准管理。当交通管制时,通过5G消息持续发送“亮尾、降速、控距” 等安全提示消息和绕行路径,并提示就近驶入服务区或驶离高速公路;具备通行条件时,通过IVR语音提供唤醒服务,提示路面滞留车辆第一时间启动、通行。目前,已在京雄、京哈、京礼、京港澳、新荣乌等5条高速,共1050公里路段进行推广应用。
(三)建立“路警三联”工作机制。高速交警总队牵头组织交通部门研究制定“视频联巡”“路面联查”“应急联动”的“路警三联”工作机制。通过路面感知设备及时掌握路面警情和路况,发现恶劣天气后及时通过“路警一体化协同平台”向高速交警支大队进行信息反馈;督促交通业主部门联合排查恶劣天气风险隐患,把牢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严防重点车辆恶劣天气期间驶入高速;建立应急联合值守制度,恶劣天气期间共同指挥调度,切实做到警情互通、协同指挥、联勤处置。
三、关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根据气象部门行业要求对路段内气象监测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的建议
为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对高速公路客流物流的影响,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气象局进行了对接商洽,初步商定了应对雨雪等恶劣天气保通保畅的框架协议草案。省交通厅目前正积极推进建设高速公路区间气象监测预报系统、车速监控系统、应急保障系统,进一步建立完善应对恶劣天气高速公路保通保畅会商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便于及时启动和终止可变限速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恶劣天气对高速公路交通的影响。
四、关于“由省气象局将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升级改造后的气象观测设备纳入全省气象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的全省高速公路带状气象预报专项网络 ”的建议
省气象局目前已建成高速公路交通气象服务平台,开通气象微信公众号,通过网站、微信、电话等渠道,24小时为全省高速交警、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提供跟踪滚动天气实况、预报、预警等服务信息和互动服务。并基于高速公路交通气象监测站的数量明显偏少,现有气象监测能力与高速公路通行保畅需求差距大的客观实际,省气象局目前正在持续推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参照省气象局高速公路交通气象监测站网布设方案,升级、补充、完善现有交通气象监测站,构建适应新形势下高速公路通行需求的监测站网。并将监测站观测数据接入河北省气象观测数据库,实现交通站和常规站数据融合应用,为高速公路通行保畅服务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五、关于“由省气象局提供高速公路气象权威服务,满足恶劣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对精准气象数据的需求,形成共建共享的闭环链条,不断提升恶劣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精准科学管控能力”的建议
省气象局正持续拓展交通气象服务渠道、提升服务能力。开展公路交通气象灾害风险普查、能见度观测试验、统计分析高速公路沿线气象站观测资料和交通气象监测资料。下一步,省气象局将开展基于高速公路视频监控图像的地面能见度反演技术研究,在试点路段建立地面能见度识别模型,研发高时空分辨率地面能见度服务产品。利用AI 机器学习技术,依托高速公路视频监控进行视频图像识别,提升能见度观测能力。试点路段高速公路视频监控图像能见度反演技术运行成熟后,可推广到全省范围高速公路,在时间和空间上提升交通气象服务精细化能力,为高速交警以及高速公路运管单位制定实施管制决策提供依据,为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减少交通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省公安厅、省气象局、省交通运输厅将按照代表建议,研究出台恶劣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通行保畅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积极推进气象监测设备升级、完善全省高速公路气象预报专项网络,用足用好“五控”差异化精准管控措施、助力高速公路通行顺畅,拓展恶劣天气行车宣传途径和渠道、提升群众出行安全防范意识,为实现高速公路准全天候通行目标贡献应有力量。